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清远市公安局对以下1家申报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企业资质进行了初审、复审和现场核查,形成了综合评价意见,确认符合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申报条件,经公示已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现予以公告:
单位名称:阳山中矿实业有限公司,《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编号:4418001300026,有效期:2020年6月15日至2023年4月17日,单位地址:阳山县黎埠镇燕岩村,法定代表人:王育智,技术负责人:苏传中。
清远市公安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