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关于注销采矿许可证的公告(第二期)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以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矿管发〔2012〕131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注销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青龙天堂山六号斜长花岗岩石场和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长隆石场采矿许可证,请上述采矿许可证持有人在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到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直接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2014年8月15日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青龙天堂山六号斜长花岗岩石场等2个矿山采矿许可证名单
序号 |
采 矿 权 人 |
矿 山 名 称 |
采矿许可证 |
开采矿种 |
起止期 |
备 注 |
1 |
李灿荣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青龙天堂山六号斜长花岗岩石场 |
C4418002010127120099660 |
陶瓷土 |
2011.10—20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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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长隆石场 |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长隆石场 |
С4418002009037130005928 |
建筑用花岗岩 |
2010.11—201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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