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7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1 | 清新国用(2012)第00705905号、粤房地权证清新字第0100010123号 | 何霖生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新大道12号新亚时代城A1幢1901 |
2 | 粤(2018)清远市不动产权第5014178号 | 余尚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环城中路10号华府假日酒店公寓2505 |
3 | 粤(2023)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163182号 | 清远市盈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北路1号海伦源筑花园53号楼201 |
4 | 粤(2020)清远市不动产证明第5017783号 | 赖保宁 | 房屋产权(预告登记)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71号海伦源筑花园53号楼201 |
5 | 粤(2020)清远市不动产证明第5018936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 抵押权(预告抵押)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71号海伦源筑花园53号楼201 |
公告单位: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