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任务,为推动清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学习内容。在市委党校各主体班安排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等重点课程。
(二)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机制。市委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市委常委会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市委书记殷昭举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强化法治思维,依法依规履责,进一步谋划好“十四五”时期全市法治建设工作,以坚实的法治保障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将法治建设纳入市委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法治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推进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完成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
(三)以法治督察整改压实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开展好我市2020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法治清远建设考评和问题整改工作及依法行政考评工作。
二、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理全链条共同发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年度工作部署落地落实
(一)持续提升立法质量效率。在8个县(市、区)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85个乡镇(街道)设立基层立法联络员,率先在全省实现基层立法联系点县域全覆盖。高质量完成《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以“小切口”的形式,稳步推进《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清远市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条例》等地方立法项目和《清远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行政立法项目。召开全市立法工作会议。举办2021年全市立法实务培训班。出台《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
(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和示范创建活动。市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我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研究部署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和地区逐一发出督办函、责令按期整改,适时组织验收。我市有3个项目成功入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评审阶段。
2.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梳理调整158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委托广清、广德、广佛等产业园实施。深化“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推进沙巴体育“四免”优化。我市沙巴体育“一网通办”能力,“两减一即”指标均排在全省前列。全面推进沙巴体育“自助办”。完成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所有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梳理。
3.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我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各地均完成实施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公告,培训乡镇街道执法人员2551人次。公示行政执法决定177817次。稳步推进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市级分平台建设项目。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典型案例被推荐给司法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行政执法备案案件2215件。
4.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定化,对广清城际清远至省职教城段(北延线)项目等政府重大项目、118项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和325份市政府及其部门各类文件合同等进行法律论证。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向省政府报备16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稳步推进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统一的行政复议体制,集中人员办案,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复议效能。
5.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组建了广清营商环境一体化工作专班。企业投资项目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和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持续开展失信政府机构专项治理。我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的公示数据准确情况、协同处理及时情况和疑问数据确认3项工作连续6个月全省排名第1。设立清远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这是除珠三角地区外省内首家专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检察机构。
(三)着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1.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法官、检察官员额动态管理机制。落实逐层遴选法官制度。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市检察院组织干警对2018年以来落实“三个规定”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市法院以立案、信访和庭审等“窗口性”“群众性”工作为重点,大力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
2.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开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创新建立“随机+定向”轮案、“线上+线下”沟通和“派驻+巡回”监督机制,上半年,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4件,同比上升200%。加强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截至8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庭审网络视频直播19060场次,网上公开裁判文书14969份。
3.深入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完善民刑事诉讼衔接机制,实行知识产权、公益诉讼、环境类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机制。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用足用好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等改革政策,探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推广电子送达。创新与行政诉讼集中管辖相适应的审判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推动联合惩戒机制建设。
(四)持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础作用。深入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组织市、县、镇三级干部职工开展‘联通杯’2021年互联网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普及互联网法律知识。持续加强《法治清远》、《以案释法》等品牌栏目建设,在清远日报开设“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栏。深化依法治理,2个村被命名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3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个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分片联系指导组均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
2.深化预防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扎实推进“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全市网格化管理实现全覆盖。县、镇、村三级综治中心新增网格排查事件调处办结率为99.3%。全市调解组织调解案件成功率97.2%。全市个人调解品牌工作室增至10个,行业性和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扩至30余个。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3.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证机构开展巡回办证174件,开通网上视频远程办证3件。法律援助机构以文艺表演、法律咨询、法治体检等形式开展活动81场次,开创法律援助减证便民事项18个及困难单亲母亲公益项目。市县两级建立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专家库,市、县、镇三级挂牌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退役军人工作站(窗口)。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成立首家香港律师事务所驻清远代表处,这是香港律师事务所在珠三角九市以外设立的第一家驻粤代表处。
三、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全面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通过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查纠整改和总结提升,清除了一批害群之马,整治了一批顽瘴痼疾,建立了一批长效机制,弘扬了英模精神,全市政法队伍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政治忠诚进一步筑牢、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有力推进了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治队伍建设,为开创我市法治建设新局面打下了良好基础。我市政法各单位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满意度。各地、各单位积极引进、培养法治建设人才,切实加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党政机关内设法规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机制不断完善,持续夯实我市法治建设基层基础。
今年以来,我市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接下来,我市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增强公民法治意识、落实法治建设改革任务等方面持续发力,切实把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努力提升我市法治化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