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6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清远市林业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10月1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市林业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压实责任,推动整改工作迅速、扎实向前推进落实,同时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深化标本兼治,努力达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的整改效果。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精准深刻、切中要害、令人警醒。市林业局党组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净化自身“肌体”和优化机关政治生态的重要契机,直面存在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坚决把整改成果转化到位,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与具体林业工作相结合,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扎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全力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抓好落实。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局党组成立中共清远市林业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资料收集、报送、归档等巡察整改有关工作。局党组深入学习、深刻把握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认真对照研究,深挖问题根源,找准切入点,在市委巡察办的指导下,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台帐,逐条逐项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工作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局党组成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整改方案明确的内容,分别牵头抓好各项整改的督促指导。各责任科室和责任单位明确自身职责、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从严从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以实际行动落实“两个维护”。2023年10月23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并审议通过《中共清远市林业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2024年1月19日,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2月23日,局党组会审议通过《中共清远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三)坚持求真务实,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根据巡察整改要求,2023年11月7日,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4个方面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进行分析、深刻挖掘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从制度上找原因,从管理上堵漏洞,局本级制定完善了党建工作、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14项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堵塞制度漏洞,强化制度约束,规范权力运行。切实转化好、应用好、拓展好巡察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努力形成风清气正劲足的发展氛围。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工作落实
根据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中共清远市林业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具体措施,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着力强化工作责任,采取逐项销号的方式,确保整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问题归零。整改工作在市林业局党组领导下有序推进,截至2024年2月22日,巡察反馈的38个具体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已完成整改26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2个,未完成整改0个;制定的101条整改措施,已完成82条。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推进绿美清远生态建设不够有力。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存在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全市已于3月底前完成造林作业设计。二是我市于5月底前全面完成林分优化任务,比省要求时限提前1个月;7月底前全面完成森林抚育任务,比省要求时限提前2个月。全市已完成林分优化23.5万亩,占任务18.4万亩的127.72%;其中新增种植油茶2.3万亩,占计划2.3万亩的100%;已完成新造林抚育6.65万亩,占任务6.65万亩的100%;已完成森林抚育30万亩,占任务30万亩的100%。三是市林长办已牵头组织督导组于5-7月分赴各县(市、区)开展了督导,监督各地对存在的问题完成整改。已于2023年7月全部完成整改。
存在问题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推进绿美清远生态建设不够有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局党组定期听取松材线虫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加强研究部署,推动工作落实落地。2023年10月23日,局党组会听取松材线虫病防治汇报,进行研究部署。二是2023年秋季普查初步结果:疫情发生面积31.2482万亩,压减疫情发生面积11.98万亩,拔除6个镇级疫点已通过专家评审,1个县级疫区拔除工作已通过专家评审。三是2023年10月16日-20日,由市政府牵头,市林业局组织3个工作组下沉到英德进行专项督导。督促加快清理病死树,开展秋季普查工作,工作推进成效较为明显。四是11月27日-12月1日,各县(市、区)对辖区内病死树实行即死即清,连南及周边县市加强巡查边界处松林,及时清理病枯死树,迎接12月7日省级拔点验收。五是12月7日,局领导陪同省防检处专家进行连南疫区拔除评审工作。专家组通过现场巡查、查阅资料及听取汇报,并经质询和讨论,一致通过拔除连南县级疫区。要求连南完善相关材料后按程序上报国家林草局,并继续跟踪监测,采取预防性措施,严防疫情反复,同时可采取林分抚育、更新改造等措施,巩固防控成果。目前2023年松材线虫防治工作任务已全面完成,实现“县级疫区、镇级疫区、疫情发生面积、病死树”四下降目标。存在问题已完成整改。
存在问题三: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推进绿美清远生态建设不够有力。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不健全,整合优化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2023年4月,根据国家、省反馈意见要求优化完善的清远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经公示后,2023年4月已报省林业局,由省林业局已报国家待批复。到目前为止,还未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复,我局继续跟进国家批复进展。二是到2023年10月底,根据省林业局要求已完成国家级、地方级(省级)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完成率达90%;自然保护地范围边界矢量化数据制作工作量完成率达70%以上;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工作量完成率达70%及以上的工作任务量。三是41个未设立管理机构的保护地已经属地所在地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明确了管理机构及人员。2023年10月经清远市林业局党组专题会议,同意向省林业局、清远市编委请示成立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及市级自然保护地管护机构。2023年12月1日,清远市编委发文(清机编办发〔2023〕56号)在“市国有林场和生态公益林服务中心”加挂“清远市自然保护地管护中心”牌子,增加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及市级自然保护地管护相关职能(包含清远连江龙牙峡水产种质资源省级自然保护区)。
存在问题四: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推进绿美清远生态建设不够有力。未开展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普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各县(市、区)已基本完成野生动植物资源本底调查初稿,国有林场已提交野生动植物资源本底调查初稿。2024年3月将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林业局和9个市属林场提交的普查成果进行论证。
存在问题五: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推进绿美清远生态建设不够有力。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对全市古树名木管护、挂牌等情况进行核查,落实各地管护责任,2023年10月已全部完成挂牌。二是现已调查410株古树(80-100年),作为古树后备资源建档管理;正在有序开展古树名木养护工作,已完成280株古树防治复壮;全市3977株古树名木实现保险全覆盖。三是将古树名木保护管护责任落实到具体管护人或单位,签订古树名木保护责任书,开展日常养护。四是印发了《清远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应急预案》;对受自然灾害破坏的古树名木,积极全力抢救复壮,确定死亡的依法依规完善报批手续。
存在问题六:平安清远建设三项攻坚“最后一公里”存在短板弱项。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今年以来我局召开7次党组会议、3次局务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消防和森林防火工作。印发了《清远市林区输配电设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和《清远市2023年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清远市2023年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由市应急管理局安排2名人员,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安排1名人员到市林业局集中办公。二是市与各县(市、区)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在春节、清明、五一、国庆、重阳节期间局领导都带队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市林长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全面推行林长制和绿美清远生态建设等工作分片挂点督导的通知》中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督导内容。三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森林防火应急物资的储备与管理。四是全市专职护林员都下载安装了护林员网格化巡护终端app,且上线率在95%以上。五是由市森防办牵头对清新区三坑镇“12.30”森林火灾进行了事故调查,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市林业局把清新区三坑镇“12.30”森林火灾事故作为主题教育反面案例进行分析总结。
存在问题七:统筹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不够有力。推进市属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为确保市属国有林场改革各项工作顺利推进,2023年9月14日向市政府提交《关于召开市属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的请示》。二是2023年10月13日以清远市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名义向市政府递交《关于召开市属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的通知》,召集市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市属国有林场如期顺利转制。三是11月7日成立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专班,11月8日召开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专班会议。11月20日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国有林场改革相关工作。四是11月14日国有林场改革专班工作人员前往肇庆北岭山森林公园(林场)开展国有林场改革先进经验学习调研。五是12月4日到市编办、市人社局沟通人员编制、工资待遇问题。六是12月8日召开了市属国有林场深化改革工作推进会。七是2024年1月27日,沙巴体育官网印发《清远市市属国有林场深化改革实施方案》。
存在问题八:统筹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不够有力。公益林日常管护未引入市场机制。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市政府于2024年1月印发了《沙巴体育官网关于印发<清远市市属国有林场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2024〕8号),市属国有林场正式过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标志着国有林场改革顺利完成。二是我市市属国有林场均有生态公益林管护制度。三是我市开展了市属国有林场深化改革工作,自2024年1月起,市属国有林场调整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调整后市属国有林场为生态公益型林场,而不属于企业性质的林场,仍需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等生态公益服务职责,不需要引入市场管护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公益林管护。
存在问题九: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存在偏差,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深不细。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十:保密、统战工作短板较多。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十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推进绿美清远生态建设不够有力。落实林业生态红线划定任务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2016年,我市制定的林业生态红线划定成果报告报省林业局后未获批。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为避免各个部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造成管理混乱,指定由生态环境部门统一划定一条生态红线(即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划定,目前已移交给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理),故我市林业生态红线至今仍未开始实施,目前执行自然资源部门生态红线有关规定。
经主动与市自然资源局对接,并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2023年共同印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清远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并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推进森林资源年度变更和林草湿图斑监测工作,实事求是完成森林资源档案更新工作。
根据广东省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系统归档数据显示,我市2022年林地面积为138.92万公顷,森林保有量为132.79万公顷。通过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工作,虽然我市林地面积因项目建设需要有所下降,但森林面积从2020年132.58万公顷提升至132.79万公顷,我市森林质量得到提升。
存在问题十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推进绿美清远生态建设不够有力。落实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有偏差。
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一是正在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推进森林资源年度变更和林草湿图斑监测工作,实事求是完成森林资源档案更新工作。二是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开展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完善落界工作的通知》(粤林函〔2019〕182号)精神,为衔接好二类调查中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档案数据,实现全省森林资源“一张图”管理,从2019年4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生态公益林完善落界工作。2022年,我市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907.65万亩,我市2022年林业用地面积2083.86万亩,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占林业用地面积比例为43.55%。已完成整改。
存在问题十三: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推进绿美清远生态建设不够有力。全市违法占用林地、违法用林问题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一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工作要求印发年度森林督查工作方案,结合日常工作下沉基层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和不定期督导检查。二是实行全市通报进度,末位县(市、区)现场检讨,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表态发言;2023年我局主要领导带队组成三个督导组到英德市下沉现场一周进行督导违法案件查处整改工作。三是结合林长制考核工作,与检察院、公安局等建立“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等工作长效机制,不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
存在问题十四:平安清远建设三项攻坚“最后一公里”存在短板弱项。涉林维稳形势严峻,不稳定因素较多。
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一是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组建了以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重复信访类案化解专项临时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对重复信访人的信访接待及完成上级交办案件的办理对象稳控、政策宣传、矛盾排查化解等工作。二是仔细排查、积极化解。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逐一进行排查、核实,逐一进行细致耐心的政策解释。三是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对信访人综治维稳工作进行周密安排,做到责任到位,分工明确,继续跟踪关注信访人的思想动态和人员去向,做好紧急处置措施准备,并在合理范围内对信访人做好政策解释和引导工作。
存在问题十五:统筹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不够有力。市属国有林场事企分离工作不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2024年1月,市政府印发了《沙巴官网平台关于印发<清远市市属国有林场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2024〕8号)。进一步优化市属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将市属国有林场经营性资产全部剥离,林场功能从木材生产经营为主转变为以生态建设和管护为主。目前市林业局和国有林场已完成对林场经营性资产的全面摸底工作,事企分开等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的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将林场的经营项目和经营性资产从林场分离,实现事企分开、林场回归主业打下基础。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十六:存在“庸懒散浮拖”“坐等靠要”的不良作风,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不足。履行林木种苗管理职责不到位,森林抚育工作敷衍了事。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英德林场已责成原监理公司对市林业局批复的作业设计林班作业小班进行核实,并更正数据资料。金鸡林场已于今年10月书面发出通知,要求作业设计公司更正作业设计书标错的地籍小班号;该单位已及时更正项目自查报告中的自查验收图小班明细错误。二是金鸡林场已重新出具自查验收报告并由验收人亲笔签名;已向市林业局相关部门汇报并要求重新出具项目质量合格证书。杨梅林场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检查,对存在质量问题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并追责。三是杨梅林场成立专门的整改小组,负责制定整改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确保整改工作有效进行。制定并出台了杨梅林场林业项目管理制度,确保按照规定进行项目实施工作,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和质量安全。
存在问题十七:存在“庸懒散浮拖”“坐等靠要”的不良作风,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不足。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滞后。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采取线上督查督办、实地调研指导等方式,帮助各成员单位完成建设任务,解答疑难问题。二是认真梳理《总规》近期任务(2020-2022年)完成情况,收集各成员单位佐证材料,查漏补缺,确保11月底前全部完成,并会同《总规》编制单位完成资料的汇总、审核。三是推进《总规》中期任务(2023-2026年)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分工,确保11月底前完成1/4以上工作任务量。四是9月12日,市政府召开创森成员单位会议,全面了解和推进全市创森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五是加强信息报送,在国家林草局“关注森林网”发布信息36条,“清远创森”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4条。六是联合各成员单位主办、协办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活动20余次,派发雨伞、环保袋、明信片、画册等活动宣传物品5000件(套),提高民众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根据最新一次全市创森民意调查结果显示,民众知晓率、支持率、满意度,均超过创森要求的90%。
存在问题十八: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到位。修缮工程漏洞多,廉政风险易发。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成立基建项目领导小组,分管办公室领导任组长,机关纪委、办公室、规财科有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负责审核基建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实施等,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供应商选择、建设实施方案、合同签订等。二是严格执行财政资金基建项目实施程序:在收到资金文件后,1.网上发布采购意向。2.中介超市选取设计、预算公司,完成设计、预算。3.凭设计预算向发改立项(上网附码、申请书)。4.凭发改立项批复向财政局送审。5.在局网发布采购公告。局党组会议议定政府采购网实施采购,选择供应商、签订合同等。6.中介超市选取监理。监理、施工队进场实施。7.编制检测报告、竣工报告、监理报告等。8.凭竣工结算书、送审表向财政局结算财审。9.凭结算审核书验收,验收合格证报账。三是工程造价根据当地住建部门颁布的定价。
存在问题十九: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到位。会议、培训未经年度计划审批。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严格执行《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管理办法》和《市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落实好会议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在3月前收集局及各科室当年的会议、培训计划,会议、培训计划经费、人员等报局党组会议审批,并按计划实施。没计划的会议、培训需提供相关文件要求并报党组会批准。严格执行会议、培训经费标准、人员范围。不得超规模、超范围、超经费实施。2023年3月,我局制定清远市林业局2023年度干部培训计划,按计划开展各类培训。
存在问题二十: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到位。专项资金管理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两位聘员已依法依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存在问题二十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存在违规吃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021年10月,根据市党廉办《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局党组研究制定《清远市林业局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办法、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等制度,紧盯重要节日,狠抓违规吃喝歪风。持之以恒深入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常态化。2021年以来,局机关及下属林场未发现违规吃喝问题。
存在问题二十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超预算列支会议费、培训费。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023年3月,我局制定清远市林业局2023年度干部培训计划,按计划开展各类培训。同时,进一步规范会议管理,严格执行会议、公务接待管理的相关规定。
存在问题二十三: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涉林惠民资金监管不力。市属国有林场发放专职护林员补助资金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一是我局印发了《清远市林业局关于完善专职护林员选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清远市网格护林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清林长组〔2022〕4号)、《清远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清远市专职护林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林函〔2023〕31号)等文件加强了护林员队伍的管理。二是2023年5月份已清退了市属各国有林场38名不符合条件的护林员。
存在问题二十四: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涉林惠民资金监管不力。林业政策性保险工作推进不力,举措方法不多。
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存在问题二十五:存在“庸懒散浮拖”“坐等靠要”的不良作风,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不足。违法图斑查处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一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工作要求印发年度森林督查工作方案,结合日常工作下沉基层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和不定期督导检查。二是实行全市通报进度,末位县(市、区)现场检讨,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表态发言;2023年我局主要领导带队组成三个督导组到英德市下沉现场一周进行督导违法案件查处整改工作。三是结合林长制考核工作,与检察院、公安局等建立“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等工作长效机制,不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
存在问题二十六:存在“庸懒散浮拖”“坐等靠要”的不良作风,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不足。笔架山森林公园工程建设推进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存在问题二十七: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到位。市属国有林场租赁过程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重大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存在问题二十八: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到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粤RSL119防火专用车已完成报废、资产处置手续。经与交管部门查询,粤R09738、粤R06841多年未年审,已锁车辆号,粤O13063、粤R07908已在交管部门报废。因年份已久,正在查找资料。下一步工作中,将按照《清远市林业局机关管理制度》中的财产管理制度,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存在问题二十九: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涉林惠民资金监管不力。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问题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一是省财政厅11月6日,发出《广东省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实施后,原《广东省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农〔2018〕322号)同时废止。等新的《广东省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局再与财政局制定我市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规范,指导我市公益林补偿资金分配和发放工作。二是2023年我局把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发放工作列为市林业重点工作督导会的督导内容,每周进行一次督导。并于10月16日至20日对英德市开展林业工作蹲点下沉专项督导,通过下沉督导,以点带面,收到良好效果。支出进度全省排名第一,得到省肯定和表扬。截止至10月30日,全市的支出进度为96.6%,达到今年省林长制的考核要求。截止至12月31日,全市的支出进度为96.8%,达到今年省林长制的考核要求。三是每周在粤政易群通报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支出情况,将支出进度纳入省、市林长制考核范围,推进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支出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三十: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递减,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2023年3月20日,局党组印发《清远市林业局“作风纪律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在全局开展“作风纪律提升年”活动。二是2023年4月,在局机关和下属林场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对局机关11个科室(工作专班)以及78名工作人员、市属9个国有林场围绕规范权力运行,通过自己找、群众提、领导点、案例分析和组织评定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结合本行业特点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三是2023年8-9月,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系列活动,党组书记上廉政专题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切实用好用活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2023年以来没有出现违法违纪问题。今后,抓实“作风纪律提升年”活动整改落实,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逐一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对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问题,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强化跟踪问效,解决真正影响工作、影响团结、影响清远林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切实达到纠正问题、转变作风、促进工作的目的。坚持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相结合,认真查摆问题、解决问题,建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存在问题三十一:机关纪委监督力量较薄弱,监督管理不到位,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明确由局机关纪委委员承担局机关纪委日常工作。今后,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提高全局纪检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局机关纪委职能作用,加大对下属林场作风问题和腐败行为的查处,加强监督管理。
存在问题三十二: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议事决策不规范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于2022年12月14日,印发《中共清远市林业局党组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属国有林场的管理。二是于2023年6月1日,局印发《关于加强市属国有林场预算内和预算外及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开支报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局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三是2023年1月起,凡重大资金已提交党组会研究,严格执行《中共清远市林业局党组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四是2023年召开党组会17次,凡重大经济事项均经局党组会研究,且有记录议题讨论过程。
存在问题三十三: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够明显,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11月3日局主要领导为局机关、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和各直属林场负责同志上专题党课,截止11月30日,其他5名班子成员均已到挂钩直属单位上专题党课;11月20日,局党组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作出重要批示精神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深化“四强”党支部创建管理办法(试行)》《清远市直机关“四强”党支部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研究我局贯彻落实意见。二是11月9日、11月2日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银盏林场和英德林场开展党建工作调研;三是自巡察反馈问题后,市林业局局机关党委高度重视,并积极部署,要求各直属党支部必须严格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印发的《关于明确“六有”规范党支部、党支部品牌和“六好”模范党支部有关创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于12月底前向市局党办报送创建品牌支申报表,目前已有银盏林场直属支部、银盏林场资源综合利用中心支部、银盏林场护林育林中心支部、银盏林场银益公司支部、龙坪林场在职支部等5个党支部报送创建品牌支部申报表。四是拟遴选少数支部争创“四强”支部,于12月底报送相关材料。五是已于12月底前完成所有在职17个党支部品牌创建工作。
存在问题三十四: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制度规定有偏差。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三十五: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日常管理监督干部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三十六:对上一轮巡察发现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存在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根据林场在公务用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局曾于2020年12月29日制定并印发了《清远市市属国有林场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制度对公务用车管理、保险费、检测费、加油费、路桥费、停车费、保养费和维修费等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按照《党政机构公务用车管理》(中办发〔2017〕71号),认真贯彻中央及地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的各项规定。二是按照《党政机构公务用车管理》,制定了《清远市林业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了登记使用公务用车管理。认真贯彻中央及地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的各项规定。林业局、服务中心车辆加油、ETC等建立独立账户,单独核算,对应使用。
存在问题三十七:对落实审计发现“英德林场拖欠干部和退休人员工资”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英德林场拖欠干部职工和退休人员工资312.97万元已分四期支付完成。
存在问题三十八:对落实审计发现“天然林保护工作落实”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自2015年我市对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均以1元/亩的标准进行市级配套补偿,公益林中526.55万亩天然林已经领取了每年相应的1元补偿,市本级对天然林已经有相应持续的补偿资金投入。二是国有天然商品林2.14万亩,已经领取了天然商品林停伐和管护补助资金,开展国有林场的天然林管护。三是我局于10月31日,向省林业局递交《清远市林业局关于非国有天然商品林纳入公益林管理的请示》(清〔2023〕103号),申请将24357亩非国有天然商品林纳入公益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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