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贴2022年度资金清算、2023年度工作评估和2024年度资金审核分配结果的通知》(粤交水〔2025〕130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5年(清算2024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4〕84号)精神,我市2024年度农村水路油价补贴资金共973.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油价直接补贴资金分配情况
根据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提交的申请资料统计,全市申请农村水路客(渡)船油价直接补贴资金的渡船共计31艘、客位2980个,符合本次补贴发放条件的渡船共计31艘、客位2980个,共分配补贴资金373.53万元(详见附件1至5)。
二、统筹使用资金分配情况
(一)全市申请农村水路客(渡)运建设项目统筹使用资金的项目共计1个,项目造价0.16万元。本年度优先安排补助资金项目共计1个,共分配补贴资金0.14万元(详见附件6)。
(二)全市申请农村水路客(渡)运新建船舶统筹使用资金的客船共计2艘,符合本次补贴发放条件的客船共计2艘,共分配补贴资金600万元(详见附件7)。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异议请致电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曾珊 电话:0763-3372113
附件:
附件1--2024年度清远市农村渡船油价直接补贴资金分配汇总表.xls
附件2--2024年度清城区农村渡船油价直接补贴分配明细表.xls
附件3--2024年度连州市农村渡船油价直接补贴分配明细表.xls
附件4--2024年度阳山县农村渡船油价直接补贴分配明细表.xls
附件5--2024年度英德市农村渡船油价直接补贴分配明细表.xls
附件6--2024年度清远市水路客(渡)运建设项目统筹使用资金分配表.xls
附件7--2024年度清远市水路客(渡)运新建船舶统筹使用资金分配表.xlsx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