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生态环境局直属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邀请行业专家对我市相关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经现场核查等相关流程,第三十一批(2024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共2家/次,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布,有效期不超过5年。
附件:清远市第三十一批(2024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名单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25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刘春燕,电话:3379675;市生态环境局 陈广容,电话:3360131)
附件:
清远市第三十一批(2024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