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体育馆及市民体育公园场(馆)
收费标准的批复
清发改价格﹝2019﹞13号
清远市体育馆:
报来《关于制定清远市体育馆场(馆)收费标准的请示》(清体馆﹝2019﹞7号)收悉。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现就市体育馆及市民体育公园场(馆)收费标准批复如下(详见附件)。
本批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你馆2012年12月19日在原清远市物价局备案标准及《关于制定清远市市市民体育公园收费标准的通知》(清发改收费﹝2017﹞5号)同时废止。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