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关于贯彻
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
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进一步
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
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将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疫情期间及时了解养殖户的思想动态,做好法律法规的解读,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规范水生野生动物养殖,严格执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18日
(联系人:朱晓兰,联系电话:3362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