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远市贸促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开展同世界各国及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经济贸易界的联络,邀请和接待外国经济贸易,技术界人士和代表团到访,组织经济贸易代表团、考察团出国访问和考察;组织和协调本市赴国外、境外举办或参加各种有利于对外贸易、技术进步的会议或展览会;安排和接待外国或港、澳、台地区相关部门或商务机构来本市举办经济贸易与技术展览会;组织对外经济贸易业务培训班;出具中国出口商品产地证明书,签发和认证对外贸易和货物运输业务的文件和单证;承办有关涉外法规的咨询服务,受理国际贸易纠纷的调解和仲裁申请;代理清远的企业在国外或外国公司和个人在中国办理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承办有关工业产权的咨询、争议及技术贸易等业务;开展其他有关促进经济贸易发展的事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贸促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数5人,在职人数6人(含一名军转干部),退休人员1人,政府雇员1人。本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只包括本单位,没有下级单位及二级单位。
二、清远市贸促会2018年预算表格
请见附件。
三、清远市贸促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市贸促会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56.89万元,去年预算收入为123.33万元,增加33.56万元主要是因为新增一名军转干部的经费收入。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56.89万元、无上年结转。本年预算支出情况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7.85万元,去年支出62.52;商品和服务支出 31.99万元,去年支出21.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和服务支出33.01万元,去年34.9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万元,与去年一致。
(二)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支出(专项经费)20.2万元,包含三项业务专项和一项政府购买服务。
四、关于市贸促会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贸促会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2万元,公务接待费 1.5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纳入市招商引资专项经费预算,预算金额50万元,不纳入部门预算。2018 年“三公” 经费预算与 2017 年持平。
五、关于市贸促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市贸促会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的机构运行经费共26.24万元,安排如下:办公费5万元、电费1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与去年安排一致。
(二)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96 万元,其中:办公设备3万、设备耗材1.96万、办公用品及家具3万、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一辆,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我单位没有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经费项目。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市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