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清远市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清远市委统战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清远市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清远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对统一战线的理论和重要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向市委和省委统战部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二)负责联系全市各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市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等党外代表人士通报市委有关精神;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市各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三)负责党外知识分子联谊工作,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四)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负责市宗教团体班子及成员人选的审定工作。
(五)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六)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七)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市委会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八)指导县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协助管理县级党委统战部部长,负责县级统战部负责人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市级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协助做好市级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负责市级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审定工作;指导市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指导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高等院校的统战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九)负责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新媒体中的代表性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新社会阶层人士的统战工作,加强与协会、商会和联谊会的联系。
(十)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和省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预算为中共清远市委统战部本级预算。中共清远市委统战部内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干部与党派科,经济科,港澳台、海外联络科四个科室。人员构成情况:行政编制13名,其中1名为工勤编制;政府购买服务编制10名,其他人员2名。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22.31万元,比上年增加50.75万元,增长8.88%,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行政编制,人员经费增加;支出预算622.31万元,比上年增加50.75万元,增长8.88%,主要原因是同样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4.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4.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6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万元,比上年减少3.66万元,下降16.9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不在基本支出列支。其中:办公费3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内容暂没有编制预算,本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执行。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133.23万元,其中小汽车3辆,账面金额为63.27万元。但2016年底市委统战部实有车辆为1辆,一辆为统战部本级的机要通讯应急用车,另一辆为清远海外联谊会一般公务用车。因公车改革后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暂未对我部已收回的1辆公务用车进行核销,故账面上市委统战部仍有3辆小汽车。
2017年本部门没有公务用车采购计划;没有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预算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对预算公开所涉及开支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