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清远市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及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团市委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市委和团省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共青团发展战略、长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改革的总体规划及配套措施,并推动实施,指导各级团组织开展工作。
2、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为党和政府推荐各类优秀青年人才。
3、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帮助团员、青年掌握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学习和适应现代管理方式,组织青年开展各项劳动竞赛和突击队活动。
4、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和服务于社会的志愿者活动,指导和帮助各级团组织建立青少年活动阵地和青年服务机构。
5、密切与其他省市青年的联系和合作,加强同台、港、澳青年和海外青年侨胞的团结,发展与各地青年的友好关系,指导各级青联组织和青年社团开展活动。
6、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宣传青年工作法规,组织青年开展社会监督,同各种危害青少年的现象作斗争,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7、受市委委托领导少先队工作。
8、完成市委和团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团市委机关内设三个部室,分别是办公室、青年发展与权益部,学校与联络部。
第二部分 团市委部门预算表格
(详见附件:团市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1-8表)
第三部分 团市委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我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3.5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71.32万元、上年结转72.2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0.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2万元。
二、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1.3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56.71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专项、大学生走进清远活动和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等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7.8万元,占91.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万元,占0.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9万元,占1.07%;住房保障支出19.2万元,占7.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预算数247.8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56.71万元,下降38.74%。主要是减少了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专项、大学生走进清远活动和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等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预算数1.43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预算数2.89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了0.29万元,上升11.25%,主要是调入两名干部。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18年预算数19.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了4.08万元,上升26.98%,主要是调入两名干部。
三、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1.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3.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车改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差旅费、接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7.19万元。
四、关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持平。
五、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我委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六、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和其他支出等。共青团清远市委员会2018年收支总预算343.56万元。
七、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我委2018年收入预算343.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1.32万元,占78.97%;上年结转72.24万元,占21.03%。
八、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委2018年支出预算34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32万元,占78.97%;项目支出72.24万元,占21.03%。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委2018年公用经费31.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50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2.00万元、差旅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委采购计划预算4.9万元,主要包括:硒鼓、粉盒一批预算0.8万元;复印纸一批预算0.6万元;电脑一批预算1.8万元,计算机、办公设备、空调等维修保养预算1.5万元,档案柜一批0.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青团清远市委员会实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2018 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等。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