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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工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8-02-12 08:08:40 来源:市直机关工委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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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直工委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市直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直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议,规划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并组织实施。

    (二)分类指导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党的工作,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三)指导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党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负责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培训。

    (四)指导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党组织做好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五)指导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党组织管理党员;指导指导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中心组学习并检查落实情况;了解党员和群众对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及其他有关情况,并向市委报告。

(六)审议市直基层党委的建立和换届选举有关事宜。

    (七)领导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八)依法负责市直单位党代会、人代会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的评选工作。

(九)负责市直武装组织建设和管理等有关工作。

(十)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委本级预算。

(二)市直工委单位机构数1个,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本部门内设五个科室: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市直团工委、市直武装部。人员构成情况:我委有在职人员1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1人,工勤编制人员1人,政府雇员1人;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57.32万元,比上年减少62.45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收入减少;支出预算457.32万元,比上年减少62.45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支出减少。

一、“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3万元,比上年21.94万元增加18.36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多。其中:办公费27.3万元,差旅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值为1806397元。分布构成情况为:土地房屋及构筑物数量为1件(档案室防盗门),价值2600元;通用设备数量为118件,价值1494160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价值270064元);家具、用具等数量为226件,价值309637元。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资产合计数为345件,总价值1806397元。资产变动情况为:资产比上年增加941460元。

五、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开展预算绩效有关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附: 市直工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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