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
为台湾同胞提供接待服务;受理台胞、台商投诉案件和办理涉台经济、民事纠纷的调解,为台商和台资企业排忧解难;承办台湾同胞捐赠工作;办理台湾同胞来清期间所衍生的各种服务性事务;代台属合法继承人办理台湾同胞遗产继承案件;代办台湾同胞多次入出境签注手续等。
二、机构设置
清远市台湾同胞工作站机构数1个,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事业编制5名,其中设领导1名。
三、部门预算表格及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总收入合计73.82万元;支出总计 73.8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73.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44 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7.2 万元。
(三)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收入。
(四)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构成
2018年度支出预算73.8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5.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支出(专项经费)0 万元,与2017 年对比,支出预算减少 0 万元,减少了 0 %。专项会议费 0万元,比2016年减少0 万元,减少了 0%;以及专项调研经费0 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 0.3万元,比2017 年预算减少 0 万元,下降 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去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去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 0万元。
公务接待费预算 0.3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 0 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11.2万元,比2016年减少 0万元,减少 0 %:其中办公费 2万元,水费 0万元,电费 0万元,差旅费 0万元,会议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6.78万元。
5、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0元。
(五)清远市台湾同胞工作站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格情况说明
(见附件:清远市台湾同胞工作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格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