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41.66万元,清远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去年11月新成立的事业单单位,所以与去年没有对比。
2、“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万元,清远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去年11月新成立的事业单单位,所以与去年没有对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清远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去年11月新成立的事业单单位,所以与去年没有对比。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清远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去年11月新成立的事业单单位,所以与去年没有对比。
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清远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去年11月新成立的事业单单位,所以与去年没有对比。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预算182.66万元,上年机构改革职能划分项目结转159万元,共341.66万元。其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4.99万元,住房公积金15.3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31万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20万元,病虫害控制20万元,上年结转159万元。
4、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5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3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2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抽样送样用车1辆。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本单位没有2018年预算绩效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