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市侨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市侨联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市侨联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清远市侨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清远市侨联部门职责
清远市侨联是中共清远市委领导的由归侨、侨眷组成的全市性人民团体,代表归侨、侨眷的利益,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其机关主要职责是:(一)密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了解侨情民意;沟通渠道,化解矛盾;加强归侨、侨眷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为全市的改革发展及稳定服务。(二)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正当权益;支持和帮助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归侨、侨眷向有关部门要求依法处理;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参与起草有关法规草案;为归侨、侨眷、海外侨胞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三)加强同港澳侨团的联系,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参与以地缘、血缘、业缘为纽带组成的侨社团的联谊活动。(四)促进海外侨胞与祖国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事业和海外侨胞来清远投资服务。(五)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推荐人大和政协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的人事安排工作。为归侨、侨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提供服务。(六)宣传党和政府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归侨、侨眷的先进事迹和海外侨胞回国服务、为国服务的爱国爱乡行动;办好侨联刊物等文化宣传阵地;开展海内外文化、学术交流,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兴办文教卫生和其他社会公益服务。(七)研究提出市侨联工作方针、计划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清远市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指导各县、区侨联和市侨联所属联谊会等团体会员开展工作。(八)承办省侨联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市直单位本级预算。
2、清远市侨联机构数1个,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内设两个部门:办公室、经济联络部。
3、机构性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编制 8 人,在职人员 8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格
一、清远市侨联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格
(详见附件:清远市侨联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格1--11)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88.61万元,比上年增加12.87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有所增长、2017年我会增加了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专项费用;支出预算288.61万元,比上年增加12.87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有所增长、2017年我会增加了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专项费用。
二、清远市侨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5万元,与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5%。主要由于我会开展全省的“党建带侨建”试点工作,各省市侨联来访学习增多,因而增加了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4.5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用4万元,与2017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2017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预算4.5万元,与去年增加0.5万元。主要由于我会开展全省的“党建带侨建”试点工作,各省市侨联来访学习增多,因而增加了费用。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8万元,比上年保持一致。其中:办公费5万元,邮电费1.3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4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支出7.5万元。主要是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用品的购置。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18年市侨联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重大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因此无相关的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
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