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学技术工作、专利工作、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有关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省重大科技专项的地方配套政策,组织申报省重大科技专项。
(三)负责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订促进全市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制定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提出相关政策,拟订科技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类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
(五)牵头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地方配套政策,组织实施省产学研合作行动计划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和专业镇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七)拟订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负责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培育发展民办科研机构,推进民营科技工作,负责国防科技装备动员相关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
(九)负责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拟订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政府间及与有关国际组织间的科技合作项目。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合作。
(十二)组织开展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专利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
(十三)负责全市专利工作,贯彻落实专利优惠、奖励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牵头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制度,牵头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统计、考核制度工作。
(十五)指导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工作,牵头协调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与管理。
(十六)负责本级政府防震减灾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行使综合监督职权,管理本地区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制定本地区地震监测预测规划,组织开展震情跟踪、异常核查及群测群防工作。
(十七)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十八)指导和监督地震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地震应急预案,负责对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避难场所的设置管理、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等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九)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工作,管理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及时收集、保存有关地震的资料和信息,并建立完整的档案。
(二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
(二十一)组织开展地震科技工作与交流,管理所属地方地震台站,指导下一级地震工作机构的工作。
(二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省地震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单位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1.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地震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与管理科(农村科技科、清远市科技装备动员办公室)、产学研结合科(行政审批科)、专利科、地震科(监督审计科)。2个下属事业单位: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和科技馆。
2.人员构成:公务员编制20人,工勤人员1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编制4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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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
收支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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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7年预算 |
项 目 |
2017年预算 |
一、财政拨款 |
5,447.51 |
一、基本支出 |
564.51 |
二、财政专户拨款 |
|
二、项目支出 |
4,883.00 |
三、其他资金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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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5,447.51 |
本年支出合计 |
5,44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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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上级补助收入 |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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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五、上缴上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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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总额 |
|
六、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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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5,447.51 |
支出总计 |
5,447.51 |
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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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
|
收入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2016年预算 |
||
一、预算拨款 |
5,447.51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5,447.51 |
||
基金预算拨款 |
0.00 |
||
二、财政专户拨款 |
0.00 |
||
教育收费 |
0.00 |
||
其他财政收入拨款 |
0.00 |
||
三、其他资金 |
0.00 |
||
事业收入 |
0.00 |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0.00 |
||
其他收入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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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5,447.51 |
||
|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总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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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 入 总 计 |
5,447.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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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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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2017年预算 |
||
一、基本支出 |
589.51 |
||
工资福利支出 |
362.19 |
||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80.10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37.22 |
||
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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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
4,858.00 |
||
日常运转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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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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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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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研发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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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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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企事业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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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运维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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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业务类项目 |
4,858.00 |
||
因公出国(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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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系统建设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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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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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5,447.5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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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
五、上缴上级支出 |
|
||
六、结转下年 |
|
||
|
|
||
支 出 总 计 |
5,447.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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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7年预算 |
项 目 |
2017年预算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5,447.51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5,447.51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
|
|
|
本年收入合计 |
5,447.51 |
本年支出合计 |
5,447.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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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
|||
单位名称: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名称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
小计 |
其中: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 计 |
|
|
|
[2060101]行政运行 |
398.79 |
398.79 |
|
[2210201]住房公积金 |
35.28 |
35.28 |
|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24.37 |
124.37 |
|
[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 |
6.07 |
6.07 |
|
[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
25.00 |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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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
单位名称: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
单位:万元 |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
2017年预算 |
|
合 计 |
|
[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
[301]工资福利支出 |
|
[50101]工资奖金津补贴 |
[30101]基本工资 |
93.54 |
[50101]工资奖金津补贴 |
[30102]津贴补贴 |
134.23 |
[50101]工资奖金津补贴 |
[30103]奖金 |
16.80 |
[50102]社会保障缴费 |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
[50103]住房公积金 |
[30113]住房公积金 |
43.50 |
[5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106]伙食补助费 |
|
[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1]办公费 |
18.00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2]印刷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4]手续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5]水费 |
2.00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6]电费 |
4.50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7]邮电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9]物业管理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11]差旅费 |
37.18 |
[50201]办公经费 |
[30214]租赁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28]工会经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29]福利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39]其他交通费用 |
|
[50202]会议费 |
[30215]会议费 |
5.00 |
[50203]培训费 |
[30216]培训费 |
4.80 |
[50205]委托业务费 |
[30203]咨询费 |
|
[50205]委托业务费 |
[30226]劳务费 |
|
[50205]委托业务费 |
[30227]委托业务费 |
|
[50206]公务接待费 |
[30217]公务接待费 |
9.00 |
[50207]因公出国(境)费用 |
[30212]因公出国(境)费用 |
|
[5020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70 |
[50209]维修(护)费 |
[30213]维修(护)费 |
|
[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45 |
[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
[310]资本性支出 |
|
[50306]设备购置 |
[31002]办公设备购置 |
10.50 |
[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
[301]工资福利支出 |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01]基本工资 |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02]津贴补贴 |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03]奖金 |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07]绩效工资 |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13]住房公积金 |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
[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01]办公费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
[30304]抚恤金 |
|
[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
[30305]生活补助 |
|
[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
[30307]医疗费补助 |
6.00 |
[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
[30309]奖励金 |
|
[50905]离退休费 |
[30301]离休费 |
|
[50905]离退休费 |
[30302]退休费 |
124.37 |
[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61.96 |
|
|
表7 |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
单位名称: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
单位:万元 |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
2016年预算 |
|
合 计 |
4,883.00 |
[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
[301]工资福利支出 |
|
[5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106]伙食补助费 |
|
[5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
[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1]办公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2]印刷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4]手续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5]水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6]电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7]邮电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9]物业管理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11]差旅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14]租赁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39]其他交通费用 |
|
[50202]会议费 |
[30215]会议费 |
|
[50203]培训费 |
[30216]培训费 |
|
[50205]委托业务费 |
[30203]咨询费 |
|
[50205]委托业务费 |
[30226]劳务费 |
|
[50206]公务接待费 |
[30217]公务接待费 |
|
[5020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50209]维修(护)费 |
[30213]维修(护)费 |
|
[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
[310]资本性支出 |
4,883.00 |
[50301]房屋建筑物购建 |
[31001]房屋建筑物购建 |
|
[50303]公务用车购置 |
[31013]公务用车购置 |
|
[50306]设备购置 |
[31002]办公设备购置 |
|
[50306]设备购置 |
[31003]专用设备购置 |
|
[50306]设备购置 |
[31007]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50307]大型修缮 |
[31006]大型修缮 |
|
[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 |
[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
4,883.00 |
[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
[30307]医疗费补助 |
|
[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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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 |
|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名称: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2017年预算 |
||
行政经费 |
|
||
“三公”经费 |
16.90 |
||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
0.00 |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
7.70 |
||
1.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70 |
||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
9.00 |
||
|
|
||
注: |
|||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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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 |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单位名称: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名称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
小计 |
其中: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0 |
0.00 |
0.00 |
0.00 |
注:如该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则本表为空。同时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以空表呈报省人代会审议。 |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447.51万元,比上年减少126.93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金额减少;支出预算5447.51万元。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6.7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7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9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9.17万元,比上年增加18.66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预算17年期间购置一批新办公电脑。其中:办公费18万,水费2万,电费4.5万,差旅费37.18万,会议费5万培训费4.8万,接待费9万,公务用车7.7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45万,办公设备购置10.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清远市科技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5万元,主要是用于淘汰旧电脑等办公设备购置新办公设备费用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有1台公务用车。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