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沙巴官网平台驻北京联络处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沙巴官网平台驻北京联络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沙巴官网平台驻北京联络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收集、整理、报送北京及华北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开展有关专题信息调研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二)承担市领导及市有关部门人员因公到北京的联络、接待和服务工作。
(三)联络国家机关、北京市有关部门以及各地驻京机构、各类财团、经济实体和“中华老年联合会”的老首长、专家、学者、清远籍在京人士,为清远的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实现多边合作提供有效服务。
(四)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市内人员进京上访相关事宜。
(五)协助市有关部门推进与北京的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厅(委、局、办)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1)机构设置:本部门内设2个正科机构:综合科和业务接待科。
(2)本部门有事业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人数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20.9012万元,支出预算320.9012万元。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3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0.90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54.1536万元,办公费3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1.5万元,差旅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1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476万元,项目支出227.0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为其他用车,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接待来访领导和客商,联络各项业务。单位用房一套,价值172万元。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处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