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完备,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同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特发此通知
通知书编号: | 4418022025HY0079538 | ||||||||||||||
建设单位: | 清远清誉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7#厂房、10#厂房、13#厂房、14#厂房、15#厂房、综合楼 | ||||||||||||||
建设地址: | 清远百嘉科技创新园 | ||||||||||||||
占地面积: | 6352.79 ㎡ | 总建筑面积: | 29372.77 ㎡ | ||||||||||||
建筑层数: | / 层 | 地下层数: | / 层 | ||||||||||||
建筑高度: | / m | 地下深度: | / m | ||||||||||||
公建及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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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1、7#厂房:占地1137.34㎡,建面5809.81㎡,计容建面5809.81㎡,5层,高度23.9m; 2、10#厂房:占地1152.84㎡,建面5887.89㎡,计容建面5887.89㎡,5层,高度23.9m; 3、13#厂房:占地769.08㎡,建面3967.69㎡,计容建面3967.69㎡,5层,高度23.9m; 4、14#厂房:占地943.17㎡,建面4826.79㎡,计容建面4826.79㎡,5层,高度23.9m; 5、15#厂房:占地944.25㎡,建面4832.19㎡,计容建面4832.19㎡,5层,高度23.9m; 6、综合楼:占地1406.08㎡,建面4048.4㎡,计容建面3665.11㎡,不计容建面383.29㎡,地上3层,高度14.7m,地下1层,深度2.95m。 |
遵守事项:
一、本通知是城市规划区内,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工程可以投入使用的凭证。
二、凡未取得本通知,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三、经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后,擅自改动或者变更用途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改动的单位(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