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63106.44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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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9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63106.44平方米用地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提出的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63106.44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南蒲村、大楼村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4-09-29
项目概况: 现已核发规划条件指标为:总用地面积63106.4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中等职业教育用地(080402),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36米,需配套中等专业学校1处,非独立占地微型消防站1处。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