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艳芳8161.1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后公告
来源: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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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4
全艳芳8161.1平方米用地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全艳芳 提出的 全艳芳8161.1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西沙工业园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3-07-14
项目概况: 项目已核发用地规划条件,指标为:总用地面积8161.1平方米,其中,296.5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城市道路用地,58.66平方米为农林用地,7805.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兼容性质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建筑面积兼容比例为W1≤30%,1.0≤容积率≤2.5,35%≤建筑密度≤55%,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30米。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