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信息
| 行政相对人类型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卫生院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418024571191917 | 法定代表人 | 林** | ||
行政处罚信息
| 案件名称 | 关于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卫生院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案件 | ||||
| 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决定文书号 | 清医保罚字〔2022〕第 0702号 | ||
| 违法依据 | 违反了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的规定。 | ||||
| 违法事实 | 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智能监管子系统确认违规数据970条,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共计人民币29690.16元;其中2021年5月至12月医疗保障基金损失共计人民币29356.36元。 | ||||
| 处罚依据 | 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的规定。 |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 处罚内容 | 罚款:2.935636(万元) | ||||
| 罚款金额 (万元) | 2.935636 |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8-15 | 执法主体名称 | 清远市医疗保障局 | ||
| 备注 | |||||

